春節(jié)前后,民政部陸續(xù)公布了三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不少還是“中字頭”、“國字號”。這些年,打著各種旗號招搖撞騙的非法組織真不少,民政部門也在持續(xù)曝光、取締。
據人民網報道,截至3月2日,曝光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共有253個,其中“國防教育宣傳活動組委會”、“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xié)會”、“中國能源裝備協(xié)作會”、“中國雷鋒基金會”、“中國國際烘焙協(xié)會”已被正式取締。

以圈錢斂財為目的
那些未經登記批準、擅自成立的社會組織,不管名稱看起來如何逼真,一旦開展社會活動,都避免不了“唬人”、“騙財”。值得注意的是,現(xiàn)在出現(xiàn)了不少“捆綁政府”的非法社會組織。例如,“國務院精準扶貧基金會”、“雄安貴陽新區(qū)基金會”等,鉆國家政策的空子、套國家戰(zhàn)略的路子,甚至從概念到手段上都試圖“捆綁政府”,以期被賦予更大的權威性、增強迷惑性。
民政部表示,當前一些非法社會組織以圈錢斂財為目的,打著服務國家戰(zhàn)略旗號、冠以“國字號”頭銜招搖撞騙,嚴重損害了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一些非法社會組織人員利用社交場合、節(jié)慶活動自我營銷、故弄玄虛,嚴重損害了社會組織的公信力。

可以說,這些非法社會組織既是在抹黑國家相關政策與發(fā)展戰(zhàn)略,又是在干擾正常的政治經濟社會秩序,其危害顯而易見。越是在形式上與政府關聯(lián)得密切,越是變相提高了公共治理的成本,這樣的非法社會組織讓那些正常提供公共服務的組織機構沾染了污名,也讓一些公共組織承擔的職能“空心化”。因此,無論提醒公眾謹防上當受騙,還是凈化社會環(huán)境,公布名單并依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都勢在必行。
非法社會組織為何一直存在?
“零容忍”是對待非法社會組織的基本態(tài)度,無論是單純地謀取不正當利益還是“捆綁政府”,都不能有任何生存空間。但關鍵要弄清楚,非法社會組織為何一直存在?為何“捆綁政府”的非法社會組織取締不干凈?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負責人指出,非法社會組織是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的破壞力量,是社會的“毒瘤”。放在中國社會轉型發(fā)展的大背景下來看,非法社會組織的生存有許多土壤,有的土壤還較深厚,這些土壤不鏟除,非法社會組織就難以絕跡。

一是“知假買假”。比如,有的賓館、飯店明明知道活動的組織方不合法,發(fā)給的牌子也是假的,仍愿意花錢買來裝點門面;有的學生家長明明知道非法社會組織開展的各種競賽活動沒有實際效果,但為了給孩子增加入學優(yōu)先錄取的競爭力,仍愿意花重金買各種證書獎狀。這種現(xiàn)象在當今社會中還為數(shù)不少,凡此種種都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了生存的空間。非法社會組織就是抓住了少數(shù)人對名利的不良需求,通過精心包裝、蹭“熱點”、跟風國家戰(zhàn)略,打著“中國”、“中華”、“世界”等名號開展活動,招搖撞騙,大肆斂財。

二是“借力”生長。影響較大的非法社會組織共同的特點,就是借助社會名流站臺,包括政治名人、企業(yè)名人、文化名人、體育名人等,好像自己有了靠山和保護傘;借主流媒體宣傳造勢,擴大影響,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借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會館場所開展活動,往自己臉上貼金,制造合法的假象。不少社會公眾缺乏對非法社會組織的辨識意識和能力,往往容易上當受騙,使得非法社會組織的圖謀得逞。
三是法治意識淡薄。有些同志或組織本來是抱著做好事的心態(tài)去開展活動,但是由于法治意識淡薄,雖然有明確途徑可以查詢或了解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但懶得去咨詢了解,有的甚至是不屑于了解,抱著“做好事就沒關系”的心態(tài),從而成為了非法行為。
共同打一場“人民戰(zhàn)爭”
為什么首先要選擇公開曝光,而不直接取締?

該負責人表示,曝光是為了更有力地打擊。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民政部門必須掌握足夠的線索和證據,嚴格依法辦事。而非法社會組織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有很大不同,不少非法社會組織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往往是“打一qiang換一個地方”,執(zhí)法部門既找不到“廟”,也找不到“方丈”和其他“和尚”,還有不少非法社會組織通過互聯(lián)網渠道開展活動,線下固定活動地點很隱蔽,導致民政部門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存在發(fā)現(xiàn)難、取證難、查處難等難題。
民政部在公布三批名單時,都提到名單中的組織“涉嫌為非法社會組織”,“為獲得取締非法社會組織的有力證據,我們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這說明民政部對這些組織所掌握的事實和證據還很有限,不足以達到“取締”的標準,需要發(fā)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也便于社會上的知情人、受害者投訴舉報。這恰恰是民政部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加大打擊力度的一種有效措施。這也正說明,民政部門對涉嫌非法社會組織活動,即使毫無線索或證據,也沒有放任不管,而是以高度的責任感緊盯不放、鍥而不舍。

該負責人表示,即使暫時沒有取締、處罰,發(fā)布名單也不能說就沒有用處。曝光名單既有利于民政部門發(fā)動全社會力量收集線索和證據,也能達到震懾作用,迫使不法分子終止行騙、盡早收手,還是對社會有效的警示和提醒,社會公眾就能夠在社會交往中提高警惕,辨清“李逵”還是“李鬼”,避免上當受騙、造成經濟損失。
隨著名單不斷曝光,社會各界一定會提供不少寶貴線索,民政部門的查處取締工作會大力開展。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治理是一項系統(tǒng)工作,需要政府部門重拳出擊,也需要社會公眾積極參與,更需要每個人的關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打一場“人民戰(zhàn)爭”。